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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有权利克隆自己吗

时间:2003/8/14 12:06:14|点击数:

人类有权利克隆自己吗
    
     姚大志在《哲学研究》2003年第1期撰文指出,在探讨克隆人类这样的重大问题时,影响人们判断的因素是各种各样的,道德的考虑虽然可能是各种因素中最重要的,但是,生殖性克隆还是存在着其他方面的约束,所以,目前人们还应该谨慎行事。文章指出,在关于克隆人类问题的对阵中,有两种对立的伦理学观点。站在进化论伦理学的立场上,人类没有充分的理由克隆自己;然而站在道义论伦理学的立场上,克隆人类就得到了有力的辩护。问题在于,并不存在一种更普遍、更高级的伦理学来把这两种道德立场统一起来。而且,我们还应该看到,人们的道德观念是变化的。人类生活变化了,人们的道德观念也会随着变化。虽然人们现在还难以接受克隆人类,但克隆人将来有可能像尸体解剖、器官移植和试管婴儿一样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平常之事。所以,克隆人类在道德方面并不存在无法逾越的障碍。
     人类的生殖性克隆至少应该接受以下两方面的限制:首先是技术方面的限制,目前的克隆技术还不成熟。其次,任何人类的生殖克隆都必须事先申请,且申请者的资格必须加以限制,这种限制或者由相关法律加以规定,或者由在克隆领域工作的科学团体作为职业道德规范来共同加以确认。克隆技术的科学价值是全人类的,它的医学价值和商业价值则是竞争性的。对于从事克隆研究的中国科学家来说,虽然国内的技术条件不如西方,但国内的文化条件比西方更为优越,他们没有西方同行所遇到的那些文化障碍、道德障碍和宗教障碍。因此,为了中国生命科学的发展,我们应充分地利用现有的文化优势,应该保留生命科学研究所必需的道德空间,而不应先行地自己束缚自己,不应预先给生命科学家设立各种障碍。

 

来源/作者:中国社科院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