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一是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三是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四是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

  一、竖立民族团结誓词碑是促进民族团结的原动力

  普洱市是新中国民族团结和民族工作第一碑——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的诞生地。近70年来,历届党委政府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求,着力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普洱市委、市政府于2013年作出新时代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2017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决定。

  民族团结誓词碑,立于宁洱县民族团结园内,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誓词碑在1951年1月1以佤族传统盟誓仪式剽牛立碑。记载1951年普洱专区第一届兄弟民族代表会议剽牛喝咒水,团结一心跟着共产党走的誓词,有26个民族的部分头人代表及党政军代表47人,用傣、拉祜、汉文书写签名。誓词:我们二十六种民族的代表,代表全普洱区各族同胞,慎重地于此举行了剽牛,喝了咒水,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此誓

  普洱市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中,明确了八项任务:实施创建经济跨越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振兴民族教育、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推动民族宗教关系和谐、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运用八项重点任务。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和宗教活动场所“七进”为抓手。

  

  墨江县那哈乡牛红村民族团结示范碑(赵德文摄影)

  二、民族团结文明示范村的创建推动各民族更加团结

  墨江是一个以哈尼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山区农业县。全县国土面积5312平方千米,人口37万人。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居住着哈尼族、汉族、彝族、傣族、拉祜族、布朗族、瑶族、白族、蒙古族、佤族、壮族、普米族等25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7.3%,其中哈尼族人口23.2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2.7%。长期以来,由于生产生活条件限制,经济发展滞后,民族之间或者民族内部,为了生存和发展,经常出现争土地、争水源、争山林等矛盾纠纷,有时甚至发生群体性械斗,龙坝、那哈等州际接边地区,曾是全省有名的矛盾纠纷热点地区;县内其它地方也有不少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了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

  近四年来,墨江县委、县政府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为契机,突出强调要发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和宗教活动场所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层“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明确创建活动的方向和重点,打牢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在2000年进入新世纪伊始,墨江回回村、龙坝乡竜宾村、那哈乡牛红村等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地方,中共墨江县委、墨江县人民政府把这三个村列为创建民族团结文明示范村的示点,通过经济上帮扶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被逐渐化解,于2000年实现了“民族团结文明示范村”的创建目标,县委、县人民政府分别在三个村建立了 “民族团结文明示范村“的永久性水泥碑,成为云南省早期创建民族团结示范项目先进典型。

  “黑树林地区”民族团结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黑树林地区”已有240多年历史的矛盾纠纷终于得以平息,并于2000年摘掉了“热点问题”这顶帽子,于2000年12月28日在竜宾村由墨江县委、县政府竖立了“民族团结文明示范村”永久性团结碑。从此,黑树林地区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稳定和谐、经济繁荣发展的新局面。黑树林地区有现今的团结、和谐、稳定、睦邻的良好社会局面,取决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扶持,墨江县委、县政府多长期以来重视加强黑树林地区的团结和谐、社会稳定和产业发展工作,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八联”创新机制。2001年秋季,黑树林地区民族矛盾纠纷热点地区的帽子被摘除。

  墨江县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发展理念,突出普洱绿色发展的试验区、通道经济发展的新节点,补齐少数民族聚居村、“直过民族”聚居区、贫困地区发展短板,按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要求,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着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着力推进民族团结和谐,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着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长期维护全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民族团结文明示范村的创建使得全县各族群众更加团结和睦。

  

  墨江县联珠镇回回村民族团结示范碑(赵德文摄影)

  三、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实践措施

  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墨江县从以下五个方面的实践措施为抓手:

  一是抓机构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县级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小组调研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工作通报等作用的发挥。同时各级部门和乡(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任务,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落实、社会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抓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以墨江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墨江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宗教活动场所和开展命名示范单位的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为依据,确保各单位、各部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单位、部门及企业等的带头示范作用,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大批示范典型进行命名挂牌。

  三是抓规划引领,做好示范带动。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形成经验、示范全县”的要求,墨江县及时组织开展示范点选点工作,围绕实施民族经济发展示范、实施民生改善保障示范、实施民族文化示范等创建示范点的十大主要目标,结合墨江实际,以突出民生改善保障示范、实施民族关系和谐示范8个方面为重点,推进示范创建。“十二五”以来,投入民族专项资金1350万元,实施了“黑树林地区”龙坝镇勐里村坡的组、那哈乡牛红村上计特组、景星镇正龙村怕连组等9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建成示范镇1个,示范村2个,特色村寨2个,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1个。

  四是抓模范典型,广泛宣传学习。墨江县他郎宾馆、双胞酒店经营者马福恩,多年来为民族团结事业投入资金近百万元,捐资扶助20余名少数民族大学生,他是我们身边看到见摸得着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2015年7月21日,《云南经济报》报道了马福恩的先进事迹;2017年3月21日,云南卫视又对马福恩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他的事迹20余次出现在不同层次的宣传媒体上。在全社会树立崇尚模范、学习模范、维护团结、促进发展的良好风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2017年9月3日,在新发社区回回村举行了马福恩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会,马福恩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真情关爱少数民族学生、激发广大青年爱国情感的角度讲述他用心演绎民族团结大爱、显示民族团结正能量的感人事迹和切身体会。

  五是抓机制健全,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认真落实“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制度,切实开展好辖区内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矛盾纠纷和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民族宗教关系监测监管互通机制、“383”维稳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结语

  贫穷是民族矛盾的根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墨江县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贯彻落实“12686”行动计划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抓实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力争与全国、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普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37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民族团结进步之花,一定会绽放在墨江丰腴的大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