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2011年12月12日第07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种全会精神”系列文章专栏刊登我所副所长吴莹副研究员的文章《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文章指出,繁荣的文化创作生产活动,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环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是人民群众精神食粮的重要源泉,是实现公民文化权益的重要保证,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共同追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指出,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必须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活力,提高文化产品质量。这为我省创作生产更多优秀文化产品,推进民族文化强省建设指明了方向。
       文章还指出, 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首先要以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为前提。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是社会主义制度对文化建设提出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文化必须担负的社会责任。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对文化建设提出的客观要求,是由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决定的。其次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正确处理发展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关系,一手抓文化事业的繁荣,一手抓文化产业的发展;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无论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产业都必须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要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推进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系统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同时,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最后要以挖掘、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根本。我们应在海纳百川、融会贯通,积极学习借鉴省外国外文化创新有益成果的同时,不断从民族传统文化中汲取养料,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创新的氛围中发展,生产出更多独具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作出积极的贡献。
(马列所 张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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